论股东知情权救济制度的完善

被引:2
作者
陈璞
冯昭玖
机构
[1] 徐州师范大学
关键词
查阅权诉讼; 质询权诉讼; 检查人选任; 调查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我国公司法应建立质询权诉讼机制以弥补法律的缺失;股东知情权之诉的性质应界定为给付之诉;明确诉讼中被告的主体资格。检查人选任制度具有中立的特点;调查令方式具有方便的优势,建议引入非诉讼救济方式作为补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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