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思路的探讨

被引:54
作者
于善旭
机构
[1]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
关键词
体育法; 立法; 修改; 体育法学;
D O I
10.16469/j.css.2006.08.014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势在必行的《体育法》修改工作,需要解决一些基本思路问题。首先,要把握体育基本法的性质定位,确立权利本位的立法宗旨,完善规范结构以增强实施效力;其次,要在调整和修改的各方面重点内容中,坚持和改善国家对体育的行政领导,加大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的立法力度,调整体育社团的职权定位,反映体育竞赛训练体制的改革成果,增加体育产业与市场经营的专章内容,健全体育纠纷的解决救济渠道;第三,要选择好《体育法》修改与出台的恰当时机,对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格局进行超前的思维和前瞻性把握;第四,要抓紧开展设立机构、调查研究、系统论证、联系配合等方面的工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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