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区域水污染治理合作机制研究

被引:2
作者
李静
机构
[1]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关键词
珠三角区域; 水污染治理; 合作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52 [水体污染及其防治];
学科分类号
0815 ;
摘要
随着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程度的深化,水环境保护压力与日俱增,而传统的水污染管理体制协调性不足,难以应对珠三角地区水污染的区域性特点与跨界水污染问题,亟需予以变革,构建科学的水污染治理合作机制。珠三角区域探索已经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水污染治理合作机制,即以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为基础形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五级河长协调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统筹珠三角地区各政府、部门合作共治水污染,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系列困境。为此,应当增强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的执行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协调性,推动河长职责在党规、环境法律和环境政策上的协同,促进各行政主体合力共治水污染,保障珠三角区域的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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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3 / 40+125 +125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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