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度设计

被引:12
作者
李勇 [1 ]
余响铃 [2 ]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
[2]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监督制度设计; 持久公信力;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7.02.004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任何权力都有专断的风险,国家监察权囊括范围广,对其监督也应该进行更为复杂的制度设计,要从完善监督执纪过程中的程序监督、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加快建立律师介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强化上级监察机关监督、衔接好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这九个方面,完善监督制度,防止"灯下黑",保证国家监察权持久公信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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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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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国家监察法立法应处理的主要法律关系 [J].
姜明安 .
环球法律评论, 2017, 39 (02) :117-121
[2]  
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N]. 人民日报. 2016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