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边界:寻求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平衡——评罗伯特·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

被引:2
作者
崔丽
机构
[1]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
关键词
法律; 社会规范; 秩序; 平衡;
D O I
10.13877/j.cnki.cn22-1284.2010.05.014
中图分类号
D90-052 [法律社会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埃里克森认为,法律仅指由政府发布的组织规则;相对于法律,其它规则如个人伦理、合约、社会规范和非政府组织规范等都称为非正式规范。作者通过实证调查发现,有了法律,法律之外的社会规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深刻地检验着法律。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法律日益增多,同时,社会规范也广泛存在,形成不同层次的"无需法律的秩序"。法律与社会规范都能起到维护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具备自身优势的同时又都有其局限性,文中关注法律与社会规范在我国社会运作中互动和协调的深层动因,力求在达到平衡的基础上促进二者各自社会功能的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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