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革我国土地税制的基本设想

被引:18
作者
谭术魁
机构
[1]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武汉,
关键词
土地税制; 土地税收体系; 土地保有税; 土地经营税; 不当土地行为税;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1999.06.005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19 [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要
我国土地税制税种设置存在缺陷,租税费错位,课税范围过于狭窄,课税标准欠合理、未作适时调整,纳税人设计不恰当。改革我国土地税制必须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必须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目标,走轻税赋道路,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土地税收体系应由土地取得税类、土地保有税类、土地经营税类、不当土地行为税类四部分组成。实现土地税制改革目标的途径:完善现有税种,增加新的税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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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6 / 20+25 +25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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