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用事业特许行为的合法要件研究

被引:2
作者
李明超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特许行为; 合法要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特许经营是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方式,合法有效的特许行为是特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但是当前立法无法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妥善解决特许授权实践中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行政法治化或合法化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目标追求,政府公用事业特许行为的授权主体应具有事务和地域管辖权,特许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各项法律规定且具有合理性和实现可能性,行为过程应遵循法定程序,并以许可证件等书面形式授予特许权。以主体、内容、程序和形式四要件系统构建和阐释的特许行为合法性构成要件理论,为今后特许授权实践和立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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