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执法的空间制约与机制再造

被引:62
作者
陈柏峰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治理空间; 乡村治理; 基层执法; 执法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101 ;
摘要
中国的基层执法深受政治体制和社会生态的影响和塑造,"治理空间"可以同时容纳这两种因素,是理解中国基层执法的新视角。乡村治理空间为基层执法提供具体场景,其"拥挤社会"特性和"权力分散"特性,严重制约着基层执法能力。空间区域化机制通过建立综合治理(执法)体系,实现了执法机构的统合和区域化;通过将村级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等纳入执法体系,实现了执法空间的分界和局部化;通过对时间和资源进行情境化配置,实现了时空分区。区域化机制重构着乡村治理空间,回应了基层执法权薄弱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再造基层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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