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新闻:伦理风险·伦理主体·伦理原则

被引:58
作者
杨保军
杜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关键词
智能新闻; 伦理风险; 责任主体; 伦理原则;
D O I
10.16783/j.cnki.nwnus.2019.01.003
中图分类号
G210.7 [新闻工作自动化、网络化];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智能新闻以其快捷、准确以及成本低廉等优势,已经在金融、体育、突发事件等消息的报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智能新闻的生产传播主要有四种形式:传感器新闻、机器新闻写作、定向新闻推送和新闻信息服务,围绕着智能机器重新建立的新闻生产关系将逐渐成型。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需要对传统新闻伦理规范的适用性给予足够的警惕,同时对智能时代的新闻伦理原则做进一步探索:智能新闻的伦理风险主要表现为失实风险、侵权风险和算法权力滥用的风险;智能新闻的职业伦理责任主体主要是智能新闻软件的开发者和使用者;智能新闻的伦理原则主要为透明原则、风险可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核查更正原则。
引用
收藏
页码:27 / 36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