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的流域控制立法研究

被引:31
作者
吕忠梅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北武汉
关键词
水污染; 流域管理; 综合立法;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5.017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水污染具有明显的流域特性,流域则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水污染防治立法尊重流域特性、实行集中控制,是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在经历了淮河流域污染之痛后应该吸取的教训。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于水污染的流域特性,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流域综合控制体制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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