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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与法律意识
被引:37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李步云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刘士平
机构
: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法学研究
|
2003年
/ 04期
关键词
:
法律意识;
法现象;
法哲学;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法与法律意识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 ,是法存在与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法律意识的本原是而且只能是法律现象。法律意识的独立性 ,既相对于法律现象 ,也相对于除法律现象之外的其它现实的社会关系。培养法律意识的目的 ,主要是依靠一种进步的与科学的法律意识作为指导 ,形成正确的法概念 ,制定出一套好的法律规范与原则 ,建立一套好的法律制度 ,保证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最有效的执行与遵守 ,使法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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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0 / 79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法律意识的本原
[J].
李步云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李步云
.
中国法学,
1992,
(06)
:51
-56
[2]
法理学[M]. 浙江大学出版社 , 万 斌编著,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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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法律意识的本原
[J].
李步云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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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李步云
.
中国法学,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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