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改革与检察机关的介入权

被引:17
作者
张智辉
机构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北京
关键词
死刑复核程序; 检察机关; 介入;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6.04.011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应当进行司法化、诉讼化改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死刑案件的刑事诉讼中,既承担着公诉的职责,也承担着审判监督的职责,应当有权介入作为死刑案件最后一道关口的复核程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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