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治组织保护环境的法律保障

被引:14
作者
陈丽华
机构
[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农村生态环境; 村民自治环保机构; 法律保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近年来,农村的生态环境在不断恶化。这种结果的产生与农村缺乏环保管理和监督机构相关。功能正常的村民自治组织能有效地保护环境,我们应当从立法上确立其农村环保机构的地位。《环境保护法》应当规定村民可以委托自己选举出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本村环境,并对村民自治环保机构配置相应的职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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