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治理机制及适度法制化发展

被引:42
作者
谢尧雯 [1 ]
赵鹏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2]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关键词
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适应性治理; 软法规制; 适度法制化发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7 [科学技术管理法令]; B82-057 [道德与科学技术];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科技发展与法律规制存在步伐不匹配性,这为通由伦理学方法解决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问题提出了制度建构需求。科技伦理由哲学理论学科或概念发展为一种治理机制,源于科技治理体制在科技与社会的持续互动中不断进行制度探索。科技伦理治理以解决伦理困境为目标,对科技伦理的影响进行探寻与反思,为个体行为提供伦理指引。科技伦理治理与法律治理享有不同治理逻辑,二者关系调和是科技治理体系完善的重点。科技伦理治理模式特征体现为适应性治理与软法规制,有必要通过适度法制化路径提升伦理治理效率。适度法制化路径应当坚持两个原则:审慎使用实体权利—义务规范方式规定伦理问题,推动法律通过规范程序方式促进伦理反思;建立法律规则、行政指引与自律规范相结合的多层次规范体系,完善风险交流机制与伦理共识达成机制,增强伦理原则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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