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时期,商王在"宜祭"中以"我"杀羊祭祀族群共同神灵,并按亲亲尊尊关系合理分配祭肉,这个祭祀程序就是"义"。通过"义"之程序,可以使与祭者有所"得",从而产生了义"得"(德)、有"得"(德)、敬"得"(德)等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观念萌芽。用人则实现了"义"的观念化,使其具备了鲜明的社会性、共识性和普遍性特征。义观念由此得以确立,并成为西周宗法礼制的精神内核。义由宗教祭祀程序发展为宗法政治观念,整体上表现为一个宗教神性向政治理性不断让度的进程。总结殷周时期义的观念化进程,有助于认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何以发生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