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委托理财的风险承担

被引:10
作者
朱一飞
机构
[1]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委托理财; 风险承担; 保底条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2 [信托、信贷法];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的受托人负有谨慎义务。委托理财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条款原则上有效,但在受托人为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无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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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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