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视域下江西体育民俗生产性保护谫论

被引:16
作者
刘爱华
机构
[1] 江西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关键词
江西; 体育民俗; 生产性保护; 产业化; 核心价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812 [中国]; G124 [文化产业、文化市场];
学科分类号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摘要
江西体育民俗资源丰富。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来看,体育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又必须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既要视体育民俗为一种生活习俗,又要视其为一种生产力或资本,因此,生产性保护便成为其最适宜的保护方式。这种保护简而言之就是要辩证地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保护"是前提与基础,"发展"是方法与途径。具体到江西体育民俗的生产性保护,就是要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立足保护江西体育民俗核心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多元化的灵活发展措施,提升江西体育民俗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引用
收藏
页码:107 / 112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念的认识 [J].
汪欣 .
艺苑, 2011, (02) :97-100
[3]
“非遗”产业化: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J].
刘锡诚 .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29 (04) :1-7
[5]
文化生态与艺术传承——以热贡艺术为例 [J].
吕霞 .
青海民族研究, 2009, 20 (03) :112-119
[7]
体育民俗学初探 [J].
柯玲 ;
邵荣 .
体育与科学, 2006, (03) :25-28
[8]
体育民俗之探讨 [J].
刘万武 ;
姚重军 .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汉文), 1999, (03) :123-126
[9]
江西民俗体育文化.[M].王俊奇; 著.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
[10]
中华全国风俗志.[M].胡朴安 编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