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随着"生产性保护方式"口号的提出,"产业化"保护的理论和实践备受学界、商界(包括旅游业)和政界的关注,赞成和反对两种观点的对立格局业已形成。对于非遗"产业化"保护模式,持赞成立场者,大体是地方的主政者和商界(包括旅游业);持反对立场者,大多数出自人文学界。笔者认为,"非遗"概念下的"传统技艺"类以商业经营的方式获取可持续发展是可行的,但商业化经营不等于产业化。"非遗"保护要从历史错误中吸取教训,更要切忌"一窝蜂"的产业化。从产业化倒退到个体手工业并不是耻辱,而是必然。凡是以牺牲传统技艺及其文化蕴涵为代价的所谓产业化,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