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

被引:3
作者
李炎媛
机构
[1]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关键词
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预告登记; 商品房预售;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2.22.124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都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物权取得之前的登记。在实务中,常有买受方混淆这二者。事实上,尽管二者存在一定的衔接,但在性质、效力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在实务操作中,应该区分出这两种登记制度的功能,根据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制定初衷,明确其立法价值,充分发挥其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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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之法经济分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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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 2007, (08) :108-110
[4]   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和范围探索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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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红 .
法学杂志, 2006, (04) :32-36
[5]   不动产预告登记 [J].
孙鹏 .
法治论丛, 2003, (05) :30-3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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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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