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权属的法律体系构造

被引:25
作者
高利红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关键词
森林; 权属; 许可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3 [森林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权属的制度,面临着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要构造完善的森林权属体系,不仅应该坚持以生态建设为重的原则,还应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价值,增加权利的可转让性。为此,要在坚持主体标准的前提下,充实、完善客体标准,根据“二元主义”的模式,将权利细致化,改造现有的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清楚界定采伐许可证与林木采伐权之间的关系,取消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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