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土地经营权概念及规则的妥当构造

被引:24
作者
谢潇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用益物权; 民法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三权分置"并非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承包权与经营权。同时,土地经营权也不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客体的权利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应当被界定为,由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派生的,以特定集体土地为客体,并以农业性经营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在《民法典分则(草案)》的基础上,应当将土地经营权作为独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以专章专节形式纳入物权编的用益物权规范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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