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定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法治类型",广义定义是"运用现代科技和发挥人类思维智慧以实现法律正义的法治。"智慧法治就是运用人类智慧解决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一种高级的法治形态,其特征是:法治运行的智能性、正义实现的必然性、问题解决的准确性、证据确定的快速性、信息处理的丰富性、逻辑思维的健全性、价值判断的正确性、判决结论的质优性。法治及其运行与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交融互动,使得智慧法治进一步展现出特定的具体形态,诸如立法形态、执法形态、司法形态和法律服务形态等等,这些法治运行环节的形态共同组成了智慧法治的逻辑框架。智慧法治使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具体形态更加具有科学性和智能性,也提高了我国法治治理和服务的质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