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治思考
被引:30
作者
:
史际春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史际春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来源
: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
2014年
/ 06期
关键词
:
政府与市场;
政府与企业;
市场经济法治;
问责制;
D O I
:
10.14119/j.cnki.zgxb.2014.06.002
中图分类号
:
F123.9 [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政府是由人民或社会所产生,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公共机构。市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使得政府因循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代表社会暨市场成为可能。不可能也无法用法条来界定政府和市场各自的具体边界。凡市场无法或不能有效调节的、社会无法或不能有效自治的,人民就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以利社会整体利益和民众福祉,这只能在宪法和民主法治的动态运行中加以实现。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在社会化和法治条件下,强调自由、自治与强化规制是并行不悖的,政府对企业暨市场的管理或规制应当在去武断和野蛮化中不断优化。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6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1972
[12]
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边界在哪 .2 赵振华. 解放日报 . 2012
←
1
2
→
共 12 条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1972
[12]
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边界在哪 .2 赵振华. 解放日报 . 2012
←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