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的视野探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新对策

被引:7
作者
周扬胜 [1 ]
刘宪 [2 ]
张国宁 [3 ]
宋旭 [4 ]
机构
[1] 农工民主党中央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
[2]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3]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室
[4]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管理》杂志
关键词
京津冀; 区域大气污染; 协同防治;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5.13.007
中图分类号
X51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学科分类号
0706 ; 070602 ;
摘要
以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已造成京津冀形成大气污染"一体化",使京津冀地区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中,如何突破行政区体制限制和固有的机制障碍,严格标准制度创新法治体系,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值得我们思考。本文在深入分析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防治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排放数据、财政投入、交通体系、机动车和油品管理、排放标准、环境立法等方面的改革,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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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环境法治保障措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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