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适用调解方式的正当性与可行性研究

被引:5
作者
潘春兰
机构
[1] 江南社会学院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治; 行政复议; 调解; 正当性; 可行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13 [行政法学];
摘要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尤其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调解是行政程序的重要内容,具有正当性,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解决行政纠纷调解方式的选择权。在法治视野下,调解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具有可行性,如调解契合行政复议的立法精神,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公信力。在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实践中,调解已被广泛运用,而且调解已成为国际上解决行政纠纷的通例。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应当建立和全面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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