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适用案件类型的思考

被引:15
作者
肖建国
刘东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小额诉讼; 案件类型; 接近司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现行法未限制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类型,导致司法实践中大公司和企业俨然成为利用该程序的主力军,使得小额诉讼程序有沦为大公司收债工具的风险。而造成小额诉讼程序这一困境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机关对其功能定位的不科学。因此,应当将小额诉讼的功能作单一化设定,并对同一公司或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提起小额诉讼程序的次数作出必要的限制。
引用
收藏
页码:21 / 2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案件类型之规范化探究 [J].
刘冬京 .
法学论坛, 2014, 29 (03) :104-111
[2]   小额诉讼的实证分析 [J].
唐力 ;
谷佳杰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4, 22 (02) :12-19
[3]   小额诉讼制度建构的理性思考 [J].
肖建华 ;
唐玉富 .
河北法学, 2012, 30 (08) :39-46
[4]   小额诉讼与程序分类 [J].
傅郁林 .
清华法学, 2011, (03) :46-55
[5]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困境与出路 立足于我国法院的思考 [J].
黄斌 ;
刘正 .
法律适用, 2007, (11) :8-12
[6]   小额诉讼程序研究 [J].
范愉 .
中国社会科学, 2001, (03) :141-153+20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2012
[8]  
对抗与判定[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王亚新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