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税的污染减排效应再研究——基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变化的视角

被引:39
作者
卢洪友
刘啟明
祁毓
机构
[1] 不详
[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 排污费征收标准变动; 环境污染; 双控区政策;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18.05.007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环境保护税制度是影响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行为的重要杠杆。从财政角度而言,环境税费制度是中国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治理环境污染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工具,研究环境税费的政策效力对推动和建立环境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基于2005—2014年中国省级以下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改革实践,检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排污费征收标准变化对工业污染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1)提高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税负对相应污染物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对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氨氮存在抑制作用,而对工业化学需氧量存在反向"负激励"。(2)提高一种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税负会产生外溢效应,这种外溢效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存在异质性。(3)要实现环境保护税的政策目标,必须配套相应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工具,并保证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政策。本文研究对税费平移后下一阶段环境保护税改革具有一定启示价值。阶段性、差异化和高强度地提高环境保护税标准将是未来环境保护税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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