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互释”与“回应”——民法典编纂中的宪法观与问题意识

被引:9
作者
任喜荣 [1 ,2 ]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2]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私法自治; 民事立法者; 宪法观; 宪法实施;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6.05.001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恭逢民法典编纂之盛事,以此为契机探讨民事立法者应该如何全面和有针对性地认识宪法的价值及其效力问题,从而推进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宪法观念的养成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探讨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上紧密相关的三个宪法认识论问题:其一,宪法相对于民法的基本价值。重点关注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下,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对私法自治的政治正当性的证成,以及宪法对于私法自治所发挥的制度性保障功能;其二,民法与宪法的价值互释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个人权利协调保护的法治实践;其三,宪法的中国问题意识,分析民法典在具体编纂过程中如何回应宪法的立法实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文本价值,以及民法的法律渊源等问题。站在法治发展的系统论的立场,民事立法者有必要养成更开放的宪法观,从而将宪法实施融进民事立法的制度目标当中,全面推进中国法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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