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定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被引:26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
关键词
目的犯; 开放的构成要件; 法律漏洞; 目的性限缩;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2.05.006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刑法分则中有许多犯罪未规定犯罪目的,而理论和实践上一般认为,其中某些未规定目的的犯罪仍然应该具备某种特定目的,但在论证这些非法定目的犯之特定目的的存在时多局限于就罪论罪,缺少从犯罪构成整体的角度探讨其合理性。从构成要件构造的角度看,目的犯中的目的是主观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当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犯罪目的,而该目的对于犯罪的成立又是不可缺少的,法官就应对这一表明了违法性的构成要件要素作出补充,因而这些非法定目的犯在构成要件构造上属于开放性的构成要件;其未规定的犯罪目的,属于法律漏洞,对之应以目的性限缩的方法适用之。
引用
收藏
页码:47 / 59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J].
刘明祥 .
法学研究, 2000, (02) :44-53
[2]   货币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J].
刘艳红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7, (03) :66-71
[3]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M].黄茂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4]  
新千年刑法热点问题研究与适用.[M].赵秉志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5]  
德国刑法教科书.[M].(德)弗兰茨·冯·李斯特(FranzV.Liszt)著;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
[6]  
外国刑法纲要.[M].张明楷[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7]  
犯罪通论.[M].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8]  
法学方法论.[M].杨仁寿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9]  
新刑法教程.[M].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10]  
刑法学.[M].苏惠渔主编;张明楷等撰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