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法技术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实践——兼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中的观念误差

被引:18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罪刑法定主义; 刑事立法技术; 明确性; 模糊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罪刑法定作为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要求刑法对犯罪构成要件及处罚的规定实现明确性。我国刑事立法、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在贯彻理解该原则时 ,过度追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而致罪刑法定原则日趋教条化、本本化 ,有堕入法律形式主义并致法律实质虚无主义之虞。刑事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决定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只能是相对的 ,一定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不可避免。树立客观而科学的罪刑法定观 ,实事求是地理解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原则 ,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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