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几个理论问题

被引:6
作者
杨志国
机构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关键词
绑架罪; 情节较轻;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评判基础; 评判标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前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主要集中在对其"外延",即具体情形的探讨上,但对"情节较轻"的"内涵",即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则探讨不多。在理论上,绑架罪"情节较轻"属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需要司法者进行一定的价值评判。评判的基础是能够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评判的标准则是法益侵害的层次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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