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社会共责,还是政府全责?——包容性发展视角下关于公共治理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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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传胜
机构
[1] 南京大学
关键词
产品质量安全; 社会责任; 公共治理; 公共管理; 包容性发展;
D O I
10.14071/j.1008-81052013.03.009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再次拷问政府监管职能。在国家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社会成员忙于生计而忽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大环境下,政府部门即便有很强的监管意愿往往也很难全面有效落实。更何况,政府人也是"自利人"。因此,简单认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政府全责是有失偏颇的,尽管政府职能确实有待进一步改善。顺应公共管理理论与模式发展的国际趋势,中国必须走公共治理之路,亦即发挥包括政府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作用,实现统一规则下的分工协同治理。为此,可以在包容性发展视角下重构公共治理机制,而当前特别需要充分利用全民智慧、提高政府监管有效性,并通过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调动国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又激发国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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