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化及其限制

被引:52
作者
梁根林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关键词
犯罪化; 刑罚圈; 严而不厉; 反社会行为; 刑法典; 刑罚成本; 不法行为; 犯罪分子; 侵犯财产罪; 限制; 刑法结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正> 一、严而不厉——刑法结构的理想模式 如果说犯罪化(criminalization)与非犯罪化(decriminalization)、刑罚化(penalization)与非刑罚化(depenalization)是二十世纪世界各国刑法改革的主题,那么,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重刑化还是轻刑化则是中国当代刑法改革在制度层面所面临的两大现实选择。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储槐植先生在《严而不厉:为刑法修改设计政策思想》一文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刑法结构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刑法结构“严而不厉”的思想,得到了学术界同人的广泛认同。按照储槐植先生的见解,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要求刑法典严密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同时刑罚不能过于苛厉,罪刑应当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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