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实体裁决的岛礁法律地位判定:法律悖误与中国应对

被引:6
作者
姚莹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南海仲裁案; 岛礁地位; 南沙群岛; 洋中群岛; 习惯国际法;
D O I
10.15939/j.jujsse.2017.02.003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相关岛礁的领土主权争端以及与之相关的海域划界争端。菲律宾无视中国将南沙群岛作为一个整体主张权利的事实,将南沙群岛进行分割,要求对中国占领或控制的9个岛礁的海洋权利进行逐一判定。仲裁庭无视自身对争端主题事项并无管辖权的事实,错误地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使用本末倒置、自相矛盾的论证方式支持了菲律宾几乎全部的仲裁请求。面对已经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对裁决书细节的分析研究,在法理上进行有理有据的批驳,为中国"不接受、不承认"的立场找出正当的依据。从长远看,中国还应为今后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提前做好对案,而最理想、最有效的对案就是证明中国在南海是以"群岛"为单位主张海洋权利以及洋中群岛制度适用于南海四大群岛具有习惯国际法的基础,防止中国在南海的权利被"切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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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3 / 56+204 +204-205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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