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视角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思考

被引:61
作者
马伟 [1 ]
许学国 [2 ]
机构
[1] 泰山医学院社会科学部
[2]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关键词
家庭医生; 签约式服务; 合同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摘要
目前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存在签约率未达到预期目标、契约服务内容履行不能、服务质量未达到预想效果等问题,其根源在于契约双方的信任危机、权责不明及制度保障的缺失与落实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契约双方签署服务契约后理应具有法律效力。本文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成功经验,对"契约"关系的性质进行法律梳理,在合同法的视角下进一步明晰签约服务人群主体范围及契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以切实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使居民得到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引用
收藏
页码:1980 / 198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青岛市社区家庭医生联系人制度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效果研究 [D]. 
朱彪 .
山东大学,
2010
[2]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社区贫困老人健康管理的影响 [J].
陈璟瑜 ;
姜明霞 ;
鲍勇 .
中国全科医学, 2013, 16 (34) :3355-3357
[3]
家庭医生健康责任制的发展状况及对策建议 [J].
焦婷婷 ;
冯泽永 .
重庆医学, 2012, 41 (26) :2777-2779
[4]
创建“粉丝”为基础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研究 [J].
陈启涛 ;
朱平 ;
王飞跃 ;
林晓嵩 .
中国全科医学, 2012, 15 (16) :1812-1814
[5]
我国全科医生制度面临的困难和发展建议 [J].
侯建林 ;
柯杨 ;
王维民 .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1, 32 (12) :8-10+14
[6]
新型医疗保障制度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M].林琼; 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