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共享:内在要义、法治壁垒及其破解之道

被引:43
作者
张亚楠
机构
[1] 不详
[2] 东南大学
[3] 不详
关键词
政府数据共享; 权力本位; 责任本位; 数据权属; 共享协议; 责任本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府数据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为行政机关与公众之间的数据流转提供了便利,而发端于行政机关之间的政府数据共享仍然面临权属障碍、版权化难题、权利义务关系紧张、"两秘密一隐私"数据的保护等问题。破解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共享的法治壁垒,迫切需要破除政府数据共享中的权力本位思想,赋予政府数据国家主权特性,引入政府数据共享协议作为缓冲,实现政府数据共享从权力本位走向责任本位,构建权责一致的政府数据共享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共享由行政命令推行到专业性立法的转变,以保障政府数据共享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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