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

被引:29
作者
宋朝武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关键词
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单一化; 再审之诉制度; 再审事由的确定化;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3.02.014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由于立法规定存在种种弊端与不完善 ,故缺乏可操作性 ,已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和程序公正。针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多元化和当事人申请再审难以及再审事由过于笼统等缺陷 ,本文提出了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单一化、建立民事再审之诉制度和再审事由确定化的改革构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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