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家庭住房权的优先保护——与“否定说”商榷

被引:4
作者
陈苇
姜大伟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婚姻家庭住房权; 制度功能; 法理基础; 社会基础; 立法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优先保护婚姻家庭住房权,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价值,在我国不仅具有法理基础,而且具有现实的社会基础。从域外立法例看,一些国家已经有对婚姻家庭住房权有优先保护的立法内容。基于我国现实国情,宜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建立婚姻家庭住房权优先保护制度,以彰显我国宪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基本理念,实现法律对婚姻家庭当事人之基本人权的保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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