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事诉讼管辖权探究——兼论对Personal Jurisdiction的翻译

被引:9
作者
王学棉
机构
[1]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
美国; 州法; 国会; 对人管辖权; 被告;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联邦法律; Personal Jurisdiction; 管辖权问题; 准对物管辖权; 联邦法院; 民事诉讼管辖; 翻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5.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正>引言由于我国与美国在国家结构、法院结构上均存在重大差别,导致两国的管辖权制度存在重大差别。我国学术界对美国的管辖权制度的研究相对于其他制度,如发现程序、证据制度而言,差距甚远。原因也许是我国学者觉得美国的管辖权制度对我国的管辖权制度借鉴意义不大。事实并非如此。不仅美国管辖制度中的程序正义思想对于我国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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