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难以调和,致使地方政府环境治理陷入"内卷化"困境。在实行环保垂直管理体制的背景下,环保约谈能够督促地方政府增强环保责任意识,给予污染企业一定的震慑压力,但却存在行政干预的衍生风险、刚性不足而难以落实、运动式治理的短期行为等困境。环保督查能够规避属地管理带来的执法困境,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干预,但也存在职能的有限性、层级的局限性等问题,难以保证督查到位等实践困境。因此,应促使环保约谈和环保督查有效衔接,在环保约谈中发挥环保督查的刚性约束力实效,在环保督查中加大环保约谈的软约束力的作用,使地方政府回归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