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被引:12
作者
廖晓慧 [1 ]
李松森 [2 ]
机构
[1]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生态补偿; 主体功能区; 转移支付;
D O I
10.16528/j.cnki.22-1054/f.201601108
中图分类号
F812.45 [财政支出];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为有效实施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和行政制度的总和,主要依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核心内容做出系统性安排。目前,我国正着力推进以主体功能区为基本格局的国土空间构建,这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确立了新型空间布局框架。适应这一战略目标,需要明确界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权责,科学测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域布局耦合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模式,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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