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格式条款的几个问题

被引:3
作者
陈鸣
机构
[1]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
关键词
合同法; 格式条款; 效力;
D O I
10.15891/j.cnki.cn62-1093/c.2004.01.032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格式条款不是一种合同类型 ,而是合同法确认的一种特殊定约方式。格式条款与示范合同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是否经当事人协商。一方拟定的格式文本并非当然的合同条款 ,须经对方了解才能进入合同成为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效力的限制 ,目的在于维护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和安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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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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