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条
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
被引:7
作者:
王江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立法缺失;
司法解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增强了刑法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威慑力。但是,本次修改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并未给出"严重污染环境"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有害物质"的范围,其量刑设计也沿用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并未结合实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两高"应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本次修改存在的诸多疏漏予以补救,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法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33 / 136
页数:4
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