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制度的规范建构与制度适用——兼评《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之规定

被引:116
作者
陈卫东
杜磊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庭前程序; 庭前准备程序; 庭前会议;
D O I
10.14167/j.zjss.2012.11.015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我国,长期以来疏于对庭前准备程序的研究与制度构建,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此次修法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步入了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轨迹。庭前会议承载着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发挥着资讯、确保庭审实质化、程序分流以及防止庭前预断等基本的制度功能。但从司法适用的角度来讲,有必要对庭前会议启动方式、主持者、处理问题的范围、处理问题的方式与效力以及庭前会议的程序问题做进一步的明确。庭前会议,从本质上来讲属于庭前准备程序。因此,对庭前会议的理解与适用在不违背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应当遵循这一基本的制度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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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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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2 条
  • [11] 刑事庭审制度研究.[M].龙宗智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 [12]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M].卞建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