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判决”、“谨慎表述”——对某中级法院法官处理法规冲突案件的实证调查

被引:13
作者
彭亚楠
机构
[1] 美国耶鲁法学院
关键词
法规冲突; 合法性审查; 选择适用; 法律解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为了解我国法院处理法规冲突的实际情况,作者对中部某省会城市的中级法院的法官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表明,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对法规冲突的存在有广泛认知,并事实上对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处理上,民庭和行政庭法官均多采用了“自行判决、谨慎表述”的做法,即由本庭或本院自行做出判决,但在判决中均不提及法规冲突的存在,而是径行选择适用相关法规。“谨慎表述”体现了中国法院的司法审慎,反映了法院在权力格局中的微妙处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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