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地位研究

被引:9
作者
陈绍辉
机构
[1] 江西中医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法学教研室江西南昌
关键词
医疗责任保险; 损害赔偿; 保险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卫生法是否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卫生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意义和标准重新构思的基础,认为卫生法在职能、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都不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尽管作为独立的卫生法法律部门难以成立,但完全可以形成一个以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综合的卫生法学学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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