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理念的国内法表达——以“中兴通讯事件”为切入点

被引:101
作者
李本灿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合规; 企业犯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中兴通讯事件;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8.06.018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兴通讯事件促使我们反思,如何构建刑事合规制度,推动企业合规的普遍展开。刑事合规的实质是通过刑事法手段促进企业内部治理;从刑事手段和内部治理两个因素理解,刑事合规理念在我国刑法中亦有体现,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就是例证;合规管理的普遍展开需要刑事立法的进一步跟进,业务监督过失罪的设立是一个思路可供参考。刑罚激励机制亦是合规推动的政策工具,然而,基于自由保障的考虑,合规只能成为刑罚的减轻事由,内控机制缺失不能成为刑罚加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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