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自由权的宪法比较分析

被引:6
作者
周刚志
机构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2]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学术研究自由权; 表达自由权; 文化权;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7.02.003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德国的学术研究自由权以《联邦德国基本法》第5条为规范基础,主要由"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等两个内容构成,以"大学自治"为组织保障。在美国,经由"史维慈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与"凯西诉纽约州立大学管理委员会"案等案件,宪法上的学术研究自由权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切。中国的学术研究自由权以《宪法》第47条和《高等教育法》第10条等条款为规范基础,以"公共利益"等法律规定为外在限度,以"可证"、"客观"等学术伦理为内在限度。大学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司法案例评述的学术观点,属于"学术研究自由权"而非"表达自由权"的规范范围,应该受到更为严格的保护。
引用
收藏
页码:26 / 33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7 条
[1]   法官自由心证必须受成文法规则的约束——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820号民事裁判书研读 [J].
孟勤国 .
法学评论, 2015, 33 (04) :144-152
[2]   学术自由的组织保障——德国的实践与理论 [J].
张翔 .
环球法律评论, 2012, 34 (04) :105-115
[3]   作为宪法未列举权利的学术自由——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与法理 [J].
管瑜珍 ;
陈林林 .
浙江社会科学, 2011, (12) :82-86+74+156
[4]   论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 [J].
何生根 ;
周慧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7, (02) :57-71
[5]   学术自由:侵权与救济 [J].
谢海定 .
现代法学, 2005, (06) :37-47
[6]   作为法律权利的学术自由权 [J].
谢海定 .
中国法学, 2005, (06) :16-32
[7]   论学术自由 [J].
爱德华·希尔斯 ;
林杰 .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5, (01) :63-72
[8]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宪法界限[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陈征, 2015
[9]  
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M]. 法律出版社 , (美) 布雷耶 (Breyer, 2012
[10]  
美国大学时代的学术自由[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美) 梅兹格,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