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的性别认同歧视:美国经验及启示

被引:3
作者
卢杰锋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性别认同; 就业歧视; 性别歧视; 性别成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5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性别认同是个人内心深处对自己性别的认知,因而也被称之为心理性别。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性别认同与其出生时的生理性别是一致的,但也存在一部分个体,他(她)们的性别认同与生理性别不一致,因而产生了生理上的男性认为自己是女性或者生理上的女性认为自己是男性的现象。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以及变性人等性少数群体的产生与性别认同有密切关系。性少数群体在许多国家面临不同程度的歧视,就业领域的歧视尤其值得关注。中国已经出现了涉及性别认同的就业歧视案件,但目前尚未有任何规制性别认同歧视的法律法规。美国法院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审理涉及性别认同的就业歧视案件,其发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能为中国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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