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等价性

被引:28
作者
李晓龙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律系福建厦门
关键词
作为; 不作为; 等价性; 作为义务;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2.02.005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不纯正不作为犯可罚性的关键在于等价性问题 ,也即不阻止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与由于积极作为引起结果在何等条件下等价值决定着能否对不纯正不作为犯进行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等价性的目的和实质就在于通过对客观上的作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在规范上的等价值来限制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等价性的媒介是作为义务 ,所以等价性要求就是通过对作为义务层级程度和违反程度的限定来实现作为和不作为的等价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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